上海市2016五险一金中的社保缴费比例

时间:2017-05-16 社保政策资讯 我要投稿

  最近上海社保政策有了不同程度的调整,不少交了五险一金的职工,比较关心2016年上海五险一金缴费比例新政策,下面小编就为大家带来上海市2016五险一金中的社保缴费比例,仅供参考!

  上海市五险一金中的社保缴费比例:

  机关、事业、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个人为8%;医保单位缴费比例为10%,个人为2%;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个人为0.5%;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2%至1.9%。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养老保险业主缴费比例为20%,个人为8%(含业主);医疗保险业主缴费比例为10%,个人为2%(含业主);失业保险业主缴费比例为1%,个人为0.5%(含业主);生育保险业主缴费比例为1%;工伤保险业主缴费比例为0.2%至1.9%。

  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从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8%;医保缴费比例为12%;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为1.5%;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1%;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为0.2%至1.9%。

  灵活就业人员(含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8%;医保缴费比例为12%。

  上海市五险一金中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15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与2014年度相同。即,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7%;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1%至8%,具体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可以申请降低缴存比例(职工本人和单位缴存比例各不低于规定的最低缴存比例,取正整数)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其缓缴额。

  上海社保费率下调2.5百分点政策全文

  1.养老保险企业的单位缴费费率下调1个百分点。即从21%降到20%。

  2.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下调1个百分点。即从11%调整为10%。

  3.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下调0.5个百分点。即从1.5%调整为1%。

  注:方案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并对2016年1月1日至政策公布前企业按照原费率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实施清算。注:方案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并对2016年1月1日至政策公布前企业按照原费率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实施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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