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城乡养老保险费代扣代缴最新消息

时间:2017-09-17 编辑:1035 手机版

  抚州市城乡养老保险费代扣代缴分阶段推行

  从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9月15日省人社厅正式下发《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扣代缴工作的实施意见》,决定分阶段推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代扣代缴工作。

  市人社局艾主任告诉记者,今年我市已选定南丰县作为代扣代缴试点,明年将再选2至3个工作条件较好的县(区、镇)进行试点。到2016年,将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代扣代缴工作。

  据悉,截至今年8月,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共达149.6万人,其中60岁以上的有36万人。

  “长期以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的收缴,由各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通过村(居)委协办人员上门自收,这种方式工作强度大,人工成本高,后续数据审核和资料整理工作繁琐。”市人社局艾主任称,通过开展城乡居民保费农信社(农商银行)代扣代缴工作,不仅能方便参保群众就近就地缴费,还能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卡功能,减轻基层工作强度,确保基金安全。

  据介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扣代缴工作可用“六步”来归纳:第一步,确定缴费标准;第二步,签订相关协议;第三步,参保人员缴费;第四步,金融机构扣款;第五步,记录个人账户;第六步,参保缴费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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