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公车改革应注重“三不”

时间:2017-09-11 编辑:1035 手机版

  公车改革应注重“三不”

  9月1日国务院召开公车改革视频会议,国务院有关部门就如何搞好公车改革进行了具体部署,这既是一件好事也是一件难事。如何把好事办好,难事解决,笔者认为公车改革应注重“三不”。

  一是执行政策不偏向。同一个性质的单位,不能有些单位可留车,有些单位不留车,要一把尺子量到底;同一个单位的领导,不能平均发放津补贴,要区分分管的工作情况;同一个职别领导,不能享受一样待遇,要区分虚职和实职。谨防以公务效能补贴的名义变相发放福利或报销,警惕公车补贴变成变相加薪。

  二是车辆费用不转嫁。谨防公车改革后,一些单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将公车改革后的负担转嫁给下属或企业,或以各种名目占用、借用下属、企业、执法单位的车辆,转嫁费用,既拿补贴又坐公车,一举两得。

  三是国有资产不流失。在公车改革过程中要增加车辆租赁或拍卖的透明度,避免公车暗箱操作贱(租)卖贱(租)买现象。要依规办事,对租赁或拍卖的车辆要向社会公布时间、地点、价格、程序;要依法办事,按程序办理以后,不妨再引入二手车市场机构参与,通过市场化手段,将国有资产“包装”后上市公开拍卖,严防私下交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南城县审计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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