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南京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时间:2022-05-30 23:02:41 生育保险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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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南京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最新南京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具体是怎样的呢?大家是否了解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相关内容吧!

  南京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参保女职工产假结束后或流(引)产后一年内,由单位经办人携带相关材料,于每月1~10日(遇节日顺延)到市医保中心办理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费的申领。

  2、医保中心审核材料后,确认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按相关规定将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费划入参保单位帐户。生育津贴按月发放,职工分娩或流(引)产当月开始享受。

  下列情形发生的医疗费用,基金不予支付:

  ①就医时未按规定使用《南京市民卡》;

  ②非本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抢救除外);

  ③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④治疗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等;

  ⑤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

  ⑥新生儿的医疗费用。

  下列情形发生的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及一次性营养补助费,基金不予支付:

  ①违反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②非法选择胎儿性别、自杀、自残、斗殴、酗酒、吸毒等原因造成妊娠终止的;

  ③异位妊娠、葡萄胎等原因致妊娠终止的;

  ④交通事故、医疗事故、药事事故等致妊娠终止,有第三方赔偿责任的;

  ⑤不符合生育保险规定支付范围和标准的其他费用。

  延伸阅读:南京职工生育保险缴费比例调至0.8%

  今天(1月4日),市人社局、财政局联合发文,自2017年1月1日起,我市职工生育保险缴费比例调整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8%。

  与养老、医疗、失业等险种有所不同,生育保险是由用人单位缴纳的,个人无需缴费。我市职工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原先为职工工资总额的0.5%,此次调高0.3个百分点,调整为职工工资总额的0.8%。

  “2015年之前我市职工生育保险费率一直为0.8%,随着《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施行,全省统一调整为0.5%。”市人社局医保处相关人士解释,由于生育保险基金缺口较大,经省、市人民政府同意,此次重新恢复为0.8%。“通俗地讲,就是钱不够花了。”

  记者了解到,随着二孩时代的全面来临,我市职工生育保险基金已经出现缺口。根据市社会保险2015年度信息披露,2015年,我市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基金都有结余,只有生育险结余出现了负数。2015年,生育保险收入6.47亿元,基金收入看似庞大,但支出更加可观,达到11.18亿元,结余-4.71亿元,是“五险”中唯一一个结余出现负数的险种。目前,市社会保险2016年度信息尚未出炉,不过相比2015年,2016年出生的二孩更多,基金支出只增不减。

  而根据政策规定,2015年江苏就建立了生育保险费率动态调整机制,要求各设区的市要将基金征缴收入和待遇支出的变化、累计结余的可释放水平和月平均支付水平等关键性指标作为监控的.重点,及时发现运行风险。当设区的市生育保险基金运行出现当期赤字,且全市累计结余可释放水平(即全市累计结余/全市当期月平均赤字)不足15个月时,可上调生育保险费率;当设区的市生育保险基金运行当期结余,且全市累计结余超过15个月平均支付水平(即全市累计结余/全市当期月平均支出)时,可下调生育保险费率。当基金出现运行风险时,各设区的市应向省人社厅、财政厅报告,启动费率调整程序。

  据介绍,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不仅在怀孕产检和生产时能够报销生育医疗费用,还能享受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生育津贴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职工产假、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或者护理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符合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的,享受128天的生育津贴。也就是说,不管职工何时生,是生第一个还是生第二个小孩,只要符合规定,都可享受128天产假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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