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工伤保险费率

时间:2022-07-04 12:39:48 工伤保险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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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工伤保险费率

  贵州省工伤保险费率:贵阳市社保调低工伤保险费率,由1.2%调低为1%,以下是详细介绍!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36号)精神,降低企业成本,增强企业活力,促进就业稳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率,从2016年5月1日起,养老保险企业缴费比例由20%降低为19%,个人缴费费率不变,仍为8%;失业保险企业缴费费率由1.5降低为1%,个人缴费费率不变,仍为0.5%。上述两项保险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即从2016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止。

  另从2016年4月1日起,贵阳市社保调低工伤保险费率,由1.2%调低为1%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消息,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降低企业成本,增强企业活力,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近日印发《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6〕10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从2016年5月1日起,阶段性降低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

  《通知》规定,从2016年5月1日起,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文件要求,由20%降至19%,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1.5%降至1%,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即降低费率期限从2016年5月1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止。

  《通知》规定,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仍为8%。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仍为20%。失业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仍为0.5%。由于个人的基本养老金和企业缴费比例无直接关系,因此,降低单位缴费费率对个人基本养老保险金并不会产生影响。

  降低社会保险费,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三去、一降、一补”重大战略的工作部署之一。《通知》要求,各地要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和我省2015年出台的关于降低工伤保险平均费率和生育保险费率的政策规定,确保政策实施到位。

  拓展阅读:

  12月14日,记者从贵州省人社厅了解到,贵州实行“工伤保险”省级统筹2年多来,工伤职工受益广泛,企业减负明显。

  2014年7月,贵州省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正式实施,经过两年多的磨合,实现了政策制度、经办规程、信息系统、基金管理“四统一”。

  目前,贵州省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升至19.57亿元。2015年,贵州全省享受待遇人数较2013年增加了24%,但待遇支出只增加了4%。今年9月,全省工伤保险征缴收入同比减少1.49亿元,为企业减负明显。

  “这一升一降,是省级统筹运行稳健、效益提升、抗风险能力增强的真实反映,说明省级统筹真正体现了工伤保险的大数法则和互济原则。”贵州省人社厅副厅长谢丹青说。

  决策:

  市级上升省级 做成一个“大盘子”

  贵州工伤保险市级统筹模式运行到2013年时,一系列“新情况”出现:全省享受待遇人数比2009年增长了59%,当期基金结余同比下降50.4%;全省9个市州中,安顺市、六盘水两市当期结余率为-23%和-17%,工伤保险基金已难以自求平衡,加上各地同类企业不同费率,工伤职工待遇标准差异等,矛盾突出。

  问题来了,怎么办?解决问题的路径只能是提高统筹层次,实现省级统筹。深入调研后,新的问题出来了,是选择统收统支模式还是调剂金模式?

  “选择省级调剂金模式相对简单,推动阻力也小,但由于“盘子小”,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贵州省人社厅副厅长谢丹青说:“经过深入研究分析,我们认为,调剂金模式只是省级统筹的过渡模式,统收统支才是方向,因此下决心实施统收统支的省级统筹改革”。

  由市级统筹到省级统筹,怎么“统”?这不是软件升级打补丁,而是一项系统的改革创新工作。“我们最终确定了统一政策标准、统一经办规程、统一信息系统、统一基金管理的‘四统一’模式”。谢丹青说。

  实施:

  构建“省级统筹”制度体系

  围绕“四统一”目标,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贵州找准了推进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的着力点——省级集中管理基金。全省制定统一的经办规程,使用统一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基金征缴、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支付、财务管理、基金监督等系统化操作和全程监管。

  确定了省级统筹的基本框架,《贵州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实施意见》顺利出台。随后,贵州又陆续出台18个配套文件,构建起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的制度体系。

  从源头的工伤认定抓起,制定《贵州省工伤认定管理办法》,规范工伤认定事权,由市县两级共同组成工伤认定办公室,解决基层管理松懈和矛盾上交问题。

  抓住基金管理这一核心,印发了《贵州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财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从资金管理权限、会计核算、基金预算与决算、基金的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让基层有章可循。

  此外,贵州还对全省费率确定机制、劳动能力鉴定监督和质量管理、工伤康复定点机构准入标准、工伤辅助器具配置目录、工伤康复管理、工伤医疗机构定点管理等各项工作进行了明确和规范。

  成效:

  职工受益广泛 企业减负明显

  贵州工商保险实行省级统筹2年多来,目前基金累计结余升至19.57亿元。基金的“盘子”更大,互济能力进一步增强。去年10月开始,全省征缴工伤保险的平均费率从1.27%降至0.94%。

  今年9月,全省工伤保险征缴收入同比减少1.49亿元,为企业减负明显。2015年,贵州全省享受待遇人数较2013年增加了24%,但待遇支出只增加了4%。

  “这一升一降,是省级统筹运行稳健、效益提升、抗风险能力增强的真实反映,说明省级统筹真正体现了工伤保险的大数法则和互济原则。”谢丹青说,这是规范管理带来的效益,业务规范和系统完善,使得不合理支出被有效控制,工伤职工合理的待遇不但没有降低,相反得到更好的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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