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简阳市公积金办理条件参考

时间:2020-10-26 14:11:03 住房公积金 我要投稿

四川简阳市公积金办理条件参考

  公积金办理条件

四川简阳市公积金办理条件参考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未到法定退休年齡;

  2、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

  3、在公积金中心连续一年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4、没有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首付款;

  5、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

  6、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

  7、借款人月还款额小于家庭月收入的50%;

  8、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积金办理材料

  一、借款人需提供的资料:

  1、购房合同;

  2、首付款收据和首付款的银行转账凭条;

  3、借款人公积金缴存证明;

  4、借款人及配偶(或共有人)的收入证明;

  5、借款人及配偶(或共有人)的身份证和户口薄;

  6、借款人及共有人婚姻状况证明;

  7、房管部门出具的《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信息证明》

  二、卖方需提供的资料:

  1、卖方婚姻状况证明;

  2、卖方及配偶(或共有人)身份证和户口薄;

  3、卖方产权证。

  三、买卖双方到受托银行现场需填写的资料:

  1、《公积金(组合)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审批表》

  2、《个人二手房贷款划款委托授权书》

  3、未婚申明、离异未再婚申明(需公证)

  公积金办理地点

  简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

  地址: 四川省简阳市东城新区人民路

  咨询电话:27028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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