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时间:2020-10-14 18:15:28 住房公积金 我要投稿

辽宁省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导语:辽宁省内各市的职工家庭成员如遭遇重大疾病或因遇到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等突发事件而造成人身伤害,无力支付自费医疗费用或支出自费医疗费用过高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均可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款余额用以救急。下面小编为你整理的辽宁省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辽宁省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8种情况可取住房公积金存款余额

  《决定》中提到,省政府已将《辽宁省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进行了修改,职工遭遇8种情况时,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款余额。

  这8种情况包括购买、建造自住房屋或者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房屋;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以及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国和到港、澳、台地区定居等。值得一提的是,包括职工本人在内,职工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因遇到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等突发事件造成人身伤害,无力支付自费医疗费用,或支出自费医疗费用过高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也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存款余额。此外,在遭遇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时,也可提取公积金存款余额。

  生育保险滞纳金被取消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在调整《辽宁省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时,省政府已将第十七条修改成了“违反本规定,少缴、不缴生育保险费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限期补缴”。与以往相比,对于逾期仍不缴纳的参保人,关于按日加收欠缴额2‰滞纳金的内容已被取消。

  此外,《规定》的第十八条还修改成了“违反本规定,谎报、瞒报生育保险费缴费基数而造成欠缴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限期缴足,并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同样的,关于收缴滞纳金方面的内容也已被取消。

  据悉,有关17件省政府规章的部分条款修改情况,以及废止的7件省政府规章,详情可见辽宁省政府门户网站。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购买预售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的,这些人群,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及首付款收据,具备这些条件;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地产买卖契约》及《契税完税证》,作为基础证明;购买拆迁还建房的,如果购买的是这种房屋,提供市房产管理部门印制的《拆迁还建协议书》及交房款收据;

  3、自建、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如果住户属于这种情况,应提供承办银行(我们是建行)行政主管部门,权威部门,或房产管理部门批准的规划、施工文件或危房鉴定证明,二选一即可,房屋产权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具备这种合同的,工程预算或决算及原《房屋所有权证》;

  4、离休、退休的,如果住户属于这种情况,应提供人事、劳动部门核发的离退休证,作为相关证明;不能提供离退休证的,特殊情况,应提供人事、劳动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养老金领取证明;

  5、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生活艰难的,生活面临巨大压力,应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病案、二级甲等才有效,病人的医保卡、当期治疗费用发票。非职工本人患病的,不是其本人的话,还应提供婚姻证明或者亲属关系证明;

  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不再存在劳动关系,应提供与原单位,就是自己工作过的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市(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医院证明;

  7、出境定居的,应出具出境定居人员审批表,或公安机关签发的出境定居有效证明;

  8、偿还住房贷款的,应提供贷款发放银行出具的截止申请提取日贷款余额证明,必须是由银行发布的。其中,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属于是商业性的,还应提供借款人与贷款发放银行签定的商业性住房借款合同;

  9、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应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劳动、工会等部门提供的其他有效证明;

  10、支付房租的,应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书、二者可以选择其一,支付房租发票、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收入证明;

  11、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如果经济压力比较大的话,应提供县(区)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突发事件证明、说明相关的问题,大额支出费用单据,职工及家庭其他成员的收入证明。

  12、进城务工人员或职工户口在本市辖区以外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不再存在雇佣关系,应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户籍证明;

  13、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应提供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证明,证明已经死亡。属于亡者法定继承人的,具备法律效益的继承人,应提供继承人身份证、户口簿、法定继承证明;属于亡者指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应提供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经公证的指定继承证明、身份证;

  1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没有工作的,应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失业证》;

  15、同时申请提取配偶及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如果不是本人直接参与的话,除提供符合上述提取条件所需资料外,这些基本的必备材料,还应提供配偶和直系亲属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或者亲属关系证明及复印件。

  16、代他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也就是第三人帮忙的话,除提供符合上述提取条件所需材料外,须同时提供提取人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代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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