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2014解读
2014年邢台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购房市民向单位交纳提取申请书后,带上各种所需证件,得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受理,3个工作日之后,就可随时提取公积金了。另外,没有购买房子,而符合以下几种特殊情形,只要能提供相应的证明,也能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邢台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包括: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离休、退休的(包括退职);出境定居的;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公积金查询,大病提取公积金,个人社保】;
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的比例高于管理委员会规定的;
遇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在集中封存账户管理两年以上未继续缴存或者未办转移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因参军、上学,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缴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缴存人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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